女傭可否到醫院或安養院照顧病人?
雇主若要指派外傭至醫院
(
附設之安養中心或安養院照顧被看護者,則須事先經過勞委會報備許可。但外籍看護工至醫院
(
附設之安養中心
)
或安養院看護以一次兩個月,一年內累計不得超過六個月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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