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去外勞在台灣工作,每滿3年依規定得強制出境後再入境,經常造成長期照護需求者以及工商業界出現人力空窗期,勞動部今(30)日宣布將刪除強制出境的規定,未來若雇主決定續聘,只要提出續聘申請即可,外勞不必出境,雇主也可免去照護或業務空窗期,該項修正案明天將送立院審查,修法後估有超過23萬名雇主受惠。
根據就業服務法規定,在台工作的外勞最長工作期限為12年,但每滿3年就得強制出境再入境,往往造成長照以及工商業雇主因而出現人力空窗期,不但得煩惱這段時間人力銜接,還得擔心外勞就此未返回工作崗位。而三年期滿外勞若要繼續工作,還得支付仲介費2.4萬;勞動部過去設定這項規定主要擔心會有移民問題,但這項規定因此造成想續雇同一名外勞的雇主困擾,經各方多年爭取,勞動部終於決定修改這項規定。
勞動部指出,由於移民法已排除外勞在台工作適用移民條件,不必再以出境一日的設計,防止外勞變相移民,因此就業服務法對於外勞3年期滿的規定也可以修改,這項修正案將於明日送交立院審查,一旦通過,未來若雇主決定續聘,只要提續聘申請即可,外勞不必出境,預計將有超過23萬名雇主受惠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