雇主依勞動契約給付第二類外國人工資,應檢付印有中文及該外國人本國文字之薪資明細表,記載實領工資 、工資計算項目、 工資總額 、工資給付方式、 外國人應付擔之全民健康保險費、 勞工保險費 、所得稅、 膳宿費、 職工福利金,雇主應全額以現金直接給付第二類外國人,但以其他方式,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,交予外國人收存,並自行保存1份 。